申请美国投资移民介绍
话说美国投资移民以吸引外国投资者到美国投资和创造就业机会的移民方式,美国投资移民政策的出现已经过了20多个年头了,吸引投资眼球无疑是一个很好的方式,那么面对这些诱惑,美国投资移民条件有哪些呢?美国EB-5(EmploymentbasedfifthPrerence)投资移民方案,简称EB-5,是指1990年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
美国投资移民申请入门第一步很关键。随着美国EB-5投资移民申请人数大增,申请也越来越激烈了,那么面对严格的审查程序,美国投资移民申请起来也是越来越严格,那么成功申请美国投资移民,专家表示,入门第一步很关键。
美国投资移民EB-5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此类签证从1991 年起实行,美国政府并于 1993 年在 EB-5 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区域中心”移民方案 (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 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
美国投资移民需要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年满 21 岁
2、申请人不必有任何学历,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
3、申请人必须拥有一百万/五十万(特区移民方案)美金的资产证明(不须由申请人本身累积取得,赠与、继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须是取自合法正当的途径。)
4、申请人必须已经或正积极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
5、此投资可直接/间接(特区移民方案)创造十个工作机会
6、投资资金来源之说明,须证明投资款是取自正当来源,此可包括房产销售,债券股票,企业盈余,商业买卖,赠与和继承等。
7、主申请人前五年之所得税单(英文版本)
美国投资移民申请资料美国移民局要求的主要文件,包括有:出生证明书、结婚证书、户口薄等,以证明申请人与亲属关系。只有在万不得已时,移民局才会接受"次要文件"。
申请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相比,条件更严格,手续也比较繁杂。申请人自然需要提供各种充分的证明材料,来支持自己充足的理由和证明自己的身份。
主要证明文件的要求简述如下:
1.必须将文件的原件和其复印件,一起呈送美领事馆移民局官员鉴定。申请人可当场拿回原件,文件副本需交给移民官员。
2.文件原文件的副本必须与文件正本完全符合。且必须办理官方的法律公证,以证明其复印件与正本完全,即"影印公证"。
3.申请人所递交的所有文件,必须一律译成正确、合格的英文文件式样。当然,所有文件的英文译件,均需要经过公证。
4.文件副本、英文译件,经过公证之后,随同有关表格呈交移民官员。
5.有关件正本早年当时不曾保存或遗失,或已破损不堪,有几种处理方法:
①可以以宣誓书或其他可替代的文件或证据为证,如申请入学校记录、户口普查记录等。宣誓书,通常应具有宣誓人——即旁证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点,与申请人的关系,以及所证明的事实等内容。
②可以以某一文件替代另一文件。
③由法院或有关立法机关(如省、县一级民政机构等)重新出具合法的证明文件,同时经过公证,也为合法文件。
④其他文件,原始记录等。例如有时父母为儿女申请,配偶为对方申请,移民局有时要求申请者提供一两封带邮票信封的原信件,此种"原始记录",也是一种"文件",但不要经法律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