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第六条:汇总纳税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缴库或退库。 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其中25%就地**缴库或退库,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或退库...
发布时间:2026-04-28 浏览量:0
一、下列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汇总纳税: (一)国务院确定的120家大型试点企业集团; (二)国务院批准执行试点企业集团政策和汇总纳税政策的企业集团;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铁路运营、民航运输、邮政、电信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含证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四)文化体制改革的试点企业集团; (五)汇总纳税企业重组改制后具集团性质的存续企业。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