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主要如下: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开始。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产权登记,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4、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5、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发布时间:2026-04-28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