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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原文,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出自什么典故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4-12-05 20:24:34 浏览量:

1,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出自什么典故

孟子的《鱼我所欲章》。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2,鱼和熊掌不可兼得通俗是这样说的但是原文中却是二者不可得

意思都是一样的,得兼就是得到全部,兼得就是全部得到,没什么实质区别。古人跟现代人的用法习惯不同而已。
没有区别哦
后者或许该是主谓?总之词组结构类型不一样、

3,为什么我们常说的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和原文不一样

书中的 得兼 是倒装句,这是古代文学上的一种惯用语法.翻译成通俗语就是 人们日常生活中习惯于说通俗语,所以不说 得兼 而是 兼得因为那个时候的人们写文章用的是所谓的"文言文" 倒装句在文言文是绝对会用到的..一般不用普通句,这就是文言文的格式
很多古文里都会用到倒装的,这和押不押韵没有关系,更多的可能是古代人写文章的一种习惯
或许是倒装句,文言文中的倒装很常用的,为了压韵等
要看手段 如果你的手段可以 我想应该可以吧 但是这么好的事应该不容易兼顾得好的

4,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下一句是什么

"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出自孟子《鱼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本意不是说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强调当如果不能兼得的时候,我们应当如何取舍。 其中也有好的东西不要拥有太多,不然就体现不出其价值所在,就像一山不能容二虎,金字塔顶上永远是最稀少珍贵的,意在提醒人们在面对取舍时应该如何抉择。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原文是“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舍身而取义者也?
舍鱼而取熊掌也

5,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这句俗语出自哪里有什么典故吗

语出《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意思是:鱼和熊掌都是美味,我都想要,但是二者不可能都得到,那我就取熊掌吧,生命和大义都是我想要的,但如果我不能二者兼得的话,我宁愿失去生命,以全大义。 孟子的话在告诫人们要重义,宁可舍生取义,但是人们往往忘记了这本来的意思,却津津乐道于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虽然,这也是一个真理。 人不能太贪心,事情不可能让一个人占尽便宜,有所得必有所失,我们应该学会放弃次要的而顾着重要的。 不是必然不能兼得,而是如果不能兼得的时候,如何舍取.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鱼而求熊掌。" 这是孟子的话,他这用来比喻"生"与"义"的取舍关系:"生,我所欲,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求义." 所以,在不发生冲突的情况下,鱼和熊掌是可以兼得的.

6,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也那首诗叫什么名来着

成语“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出自孟子《鱼我所欲章》。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在这里,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 当然了,你也可以想成是熊爱吃鱼,跟鱼是势不两立的,自然不能两样都要了, 也可以想成是去饭店里吃饭时,吃了熊掌就没有钱再去吃鱼了,自己高兴吧 至于为什么不是别的,那很简单呀,只因为这是成语,别的不是!^_^望采纳^_^
爱与别啊?
出自孟子《鱼我所欲也》
原文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

7,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原文

鱼我所欲也》原文+译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color=Blue][size=4][译文][/size][/color] 鲜鱼,是我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东西。(如果)两样东西不能一齐得到,(只好)放弃鲜鱼而要熊掌。生命,也是我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生命和正义不能够同时得到,(只好)牺牲生命来保住正义。生命本是我喜欢的,(可我)喜欢的东西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肯干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本是我厌恶的,(可我)厌恶的东西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所以(遇到)灾祸也不躲避呀。如果人们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一切保住生命的手段,哪有不采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没有比死亡更厉害的,那么,一切可以避开祸患的事情,哪有不采用的呢?靠某种不义的手段就可以苟全生命,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靠某种不义的门道就可以避免祸患,有的人却不肯去干。这样看来,喜欢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东西,不仅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精神,每个人都有这种精神,不过有道德的人能够最终不丧失掉罢了。 一碗米饭,一盅肉汤,得到这些就能活下去,得不到便饿死。(可是)恶声恶气地递给人家,(就是)过路的(饿汉)都不会接受;踩踏过才给人家,讨饭的叫化子也不屑看它一眼。 有人对优厚的俸禄却不区别是否符合礼义就接受它。那优厚的俸禄对于我有什么好处呢?(只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我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我吗?过去宁愿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妻妾的侍奉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自己却去做这种事:这种不符合礼义的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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