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留学生归国证明详情
很多同学都很关注德国留学生归国证明**详情这个问题,那么接下来就跟着中国教育在线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你通过以下的文章内容就会有更深入的了解。
为进一步规范在德中国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申办以及为其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下简称《回国证明》),特制定本规定。
一、《回国证明》使用范围
根据相关规定,留学人员回国后对谋职及创业、派遣落户、购买免税物品、申请科研启动经费等手续时,需出示《回国证明》。
二、开具《回国证明》的负责部门及其领区
驻德国使馆教育处负责柏林、勃兰登堡、萨克森-安哈尔特、萨克森、图林根、石-荷、梅-前、下萨克森、汉堡和不来梅十个州;驻法兰克福总领事馆教育组负责北威、黑森、莱法、巴符和萨尔五个州;驻慕尼黑总领事馆教育组负责巴伐利亚州。
三、《回国证明》申办人范围
凡在德国科研机构和中国教育部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名单中的德国高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6个月以上(含)的中国籍留学人员,均可申办《回国证明》。
四、申办《回国证明》相关程序
1. 申办时间要求。 原则上,申办人结束学业回国前2个月左右。
2. 完成报到登记。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前,申办人须登录驻德使馆教育处网站,在驻德使(领)馆教育处(组)留学人员报到登记系统填写个人留学基本信息,生成《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完成报到登记。若申办人来德时没有在线登记,可补登。
3. 在线填写申请。申办人须在本人用户界面在线填写、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此前务必仔细阅读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填写说明并认真填写,确保信息正确无误。
4. 呈交纸质材料。申办人根据下文第五条申办《回国证明》所需材料的要求,须将纸质在德留学证明材料以普通邮寄方式寄至驻德使(领)馆教育处(组),请在信封上注明回国证明材料字样,邮寄地址详见附件1。或在驻德使(领)馆教育处(组)网上公布的接待式时间面交给申请受理人。
5. 完成申办时间。驻德使(领)馆教育处(组)将根据申办人的纸质在德留学证明材料,审核其填写的《留学回国人员申请表》相关信息,自收到完备的纸质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开具、寄出《回国证明》。因提供信息错误而造成申办进程的延误,由申办人自己负责。
6. 回国证明**状态网络查询。申办人可在教育处网站驻德使(领)馆教育处(组)留学人员报到登记系统本人用户界面的《回国证明管理》栏目查询**状态。如逾期未收到《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查看**状态栏中的相关提示或直接与驻德使(领)馆教育处(组)主管老师联系。
五、申办《回国证明》所需材料
1.《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申办人在教育处网络报到登记系统http://www.de-moe.edu.cn/reg/本人用户下生成、打印。
2.《回国证明申请表》,在申办人本人用户下自行填写、打印此申请表,要求申办人签字确认所填写信息正确无误。
3. 护照首页复印件;
4. 在德国高校任一学期的学籍注册证明原件(Immatrikulation***escheinigung)和学籍注销证明(Exmatri- kulation***escheinigung)复印件;未注册的访问学者、博士后等,须提供德方指导教授、研究机构负责人签署的`研修证明(须注明起止时间及留学身份);
5. 德国高校考试管理部门(Prfungsamt)盖章确认或经德国公证部门公证属实的学位证书(Urkunde)和成绩单(Zeugnis)复印件;
6. 一个清楚写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和贴足邮资的回邮信封。要求回邮地址在寄出后至少一个月内有效。
六、《回国证明》只能开具一次
回国后改变原出国身份,再次来德的不受此限。短期回国休假、探亲等,无需申办《回国证明》。
七、补办《回国证明》手续
如开具的回国证明寄出3个月后,申办人仍未收到证明的,可申请补办一次。所需材料如下:
1. 要求提交一份经申办人签字的承诺书,说明如收到第二份回国证明后有义务将其寄回我处。
2. 在补办申请书中明确标注《回国证明》编号,此编号可在教育处网站驻德使(领)馆教育处(组)留学人员报到登记系统本人用户界面的《回国证明管理》栏目查询。
3. 申办人需寄来一个清楚写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和贴足邮资的回邮信封,要求回邮地址在寄出后至少一个月内有效。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以往关于申办和开具《回国证明》之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关于“德国留学生归国证明**详情”以及相关内容,这篇文章中国教育小编先介绍到这里了,如果你还想关注更多,那么可以继续接着关注其他文章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