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入境事务处服务范围有哪些?
香港入境事务处(简称入境处;英语:Immigration Department,ID),前称香港人民入境事务处,是香港政府保安局辖下负责香港出入境事务的纪律部门。
香港入境事务处服务范围:
接受香港特别行政旅行证件的申请,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签证身份书、香港特区回港证及海员身份证及签发上述证件 接受及办理下列人士的延长逗留期限申请: 根据受聘身份或受养人身份在港逗留人士(不包括“输入内地人才计划”、“补充劳工计划”和“资本投资者计划”来港的人士及在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获准来港就业的内地学生及其受养人) 以学生身份在港逗留人士(不包括内地人士) 持单程通行证由内地来港人士 访港人士(内地人士不在此列)。
主要公共服务及职责
入境事务处火炭办事处主要职责包括:
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出入境管制(自1961年起)
签发旅行证件及签证(自1961年起)
侦查和检控违反入境法例人士(自1961年起)
把非法入境者遣返原居地(自1961年起)
生死登记总处: 办理出生、死亡及人事登记手续(自1977年起)
签发香港特别行政区身份证(自1977年起)
婚姻登记处: 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自1979年起)
签发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自1996年起)
处理国籍事宜(自1983年起)
现有办事处
总部办事处 就业及旅游签证组 延期逗留组 外籍家庭佣工组 查询及联络组 其他签证及入境许可组 优秀人才及内地居民组 居留权组 旅行证件及国籍(申请)组 旅行证件(签发)组 分区办事处 港岛区签发旅行证件办事处 东九龙办事处 西九龙办事处 沙田办事处 火炭办事处 元朗办事处 人事登记办事处 港岛办事处 九龙办事处 观塘办事处 火炭办事处 元朗办事处 出生及死亡登记处 出生登记处 死亡登记处 婚姻登记处 婚姻登记事务及纪录办事处 大会堂婚姻登记处 红棉路婚姻登记处 尖沙咀婚姻登记处 沙田婚姻登记处 屯门婚姻登记处
己取消的分区办事处
牛头角办事处 荃湾办事处 屯门办事处 大埔办事处 粉岭办事处 上水办事处 东区办事处 西营盘办事处 九龙办事处 流动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