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签注指导
港澳通行证,俗称双程证,英文名: exit-entry permit for travelling to an from hong kong an macao 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
通行证分为个人旅游、团队旅游、探亲、商务、其他、逗留等种类。
2017 年 8 月 1 日以后经所有口岸去香港、澳门的 l 团队游的港澳通行证,已经不再经旅行社团签过关,团队旅游签也可直接过关。
往来港澳通行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有效期为 5 年,成年人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延长为 10 年,签注分为探亲签注 ﹙t﹚ 、商务签注 ﹙s﹚ 、团队旅游签注 ﹙l﹚ 、个人旅游签注 ﹙g﹚ 、其他签注 ﹙q﹚ 和逗留签注 ﹙﹚ 。持证人须在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有效期内,按照规定的次数和停留时限往来香港或者澳门。
新办
首次办理须本人至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申请材料有: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用 a4 纸复印,可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以及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 寸淡底色彩照 2 张(也可现场拍照,费用自付),同时分别申请赴香港、澳门的签注。只去香港则申请香港签注,只去澳门则申请澳门签注,如果香港、澳门都去,则两地签注都要申请。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首次或非首次申请)。但均不含邮递日(一般在五天左右)以及节假日。
【费用】《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 80 元;一次往来签注,每个 15 元,二次往来签注,每个 30 元。
续签
本人凭身份证及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也可代办,代办人需携带身份证。(不同城市对加签可能有特殊规定,具体咨询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少数城市可以邮寄续签,如江苏连云港市)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费用】一次往来签注每个 20 元;二次往来签注每个 30 元。
【特别注意】《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 6 个月(部分城市是 3 个月)的或无足够空白签注页的不能办理,须按首次申请手续办理新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签注。